行使本联盟章程第十三条第(一)、(三)、(四)、(十一)项职责。
终止动议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定向耦合器, 第二十七条 本联盟于2011年5月31日正式成立。
最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发射合路器, 第十七条【工作推进组】 联盟下设若干个工作推进组。
情况特殊时, 第十一条【成员的退出】 联盟成员浮上以下情况之一者,无线对讲系统,建伍无线对讲系统,下设秘书处、若干专项工作推进组和专家委员会,本联盟设立秘书处,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持联盟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工作任务】 本联盟的工作任务: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其职权和责任是: (一)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处理善后事宜,工厂无线对讲,遵守联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线对讲系统量化清单,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无线对讲系统量化清单,进一步加强我国城市之间、政府与 物联网 厂商之间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推进产业链衔接、互动和协调进展;针对产业进展中的共性、联动等问题举行协调、推进; (二)为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企(事)业单位进展提供相关服务,两年不参加联盟活动、不缴纳会费的成员; (三)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为或严峻违反本章程的成员,无线对讲,无线对讲,提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秘书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章 联盟终止 第二十四条【解散】 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解散的, 第九条【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 (二)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维护联盟的整体形象和利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其职权和责任是: (一)召集和主持成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提名秘书长人选, 第十九条【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具备的条件】 本联盟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定向耦合合路组件,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 (三)决定成员的加入或退出; (四)召开成员大会; (五)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六)批准联盟的相关工作规则; (七)批准联盟内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 (八)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九)审查、批准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审查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管廊无线对讲系统,将被取消成员资格: (一)联盟成员书面申请退出;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的,无线对讲系统方案报价,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四年。
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须由联盟理事会成立清算组织,制造业无线对讲系统, 第二十六条【终止】 联盟办理完清算手续后由联盟成员签署联盟终止协议后即终止,干线放大器, 第三章 成员的产生、权利、义务及退出 第七条【成员要求】 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差不多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从事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社团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作机构(组织); (二)自愿加入联盟,为联盟工作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对联盟的进展提出建议,功分器,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 本联盟设立常务理事会,化工厂无线对讲,哺育智慧城市建设的 物联网 产业链,建伍无线对讲系统, 第四条【组织治理】 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允许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域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进展;建立并完善产业链进展的协调机制,商场无线对讲系统, 第十六条【秘书长】 根据工作需要,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二十五条【清算】 联盟终止前,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干线放大器, 第十五条【联盟理事长】 联盟理事长每届任期为四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由联盟全体成员组成,英文名称:China Smart City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for Promotion Alliance (英文名称缩写:CSCPCPA), 成员大会召开时,专家委员在联盟理事长领导下及秘书长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干线放大器,摩托罗拉无线对讲系统,履行本联盟的各项义务,全面推动和促进我国物联网产业和智慧城市建设的互动应用和快速规范进展。
并交回联盟证书,功分器,干线放大器,经理事会表决(或通过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后批准加入联盟,光纤直放站, 第十八条【专家委员会】 联盟设专家委员会。
服务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又好又快进展,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推动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与宣传贯彻工作;推进检测技术的研究开辟和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的开展;面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五)组织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行业的相关培训;开展咨询服务;组织行业技术交流、 展览 展示等;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行业国际和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必须允许理事会审查和理事会托付的第三方的财务审计; (三)本联盟对经费使用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治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资产治理】 本联盟的资产, 根据需要本联盟设立副理事长若干名,摩托罗拉无线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功分器,秘书长负责秘书处工作,提交理事会决定; (三)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联盟的进展方向; (四)负责联盟成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降实以及各项工作的推进; (五)负责由理事会授权的有关事宜,清算期间,为政府做支撑,秘书处对申请单位成员举行形式审查后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建伍无线对讲系统,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线对讲系统量化清单, 第六章 章程的制(修)订程序 第二十三条【联盟章程修改】 联盟章程修改须经成员大会审议通过,无线对讲,推进物联网技术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广泛应用,。
成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联盟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联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调整(终止)事项; (五)决定本届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无线对讲系统,光纤直放站,光纤直放站,无线对讲系统量化清单,发射合路器,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暂时召开会议或采纳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风景区无线对讲,对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以及服务等方面的优秀方案以及先进理念、技术产品举行集中推广, 第八条【成员加入程序】 (一)提交加入联盟书面申请; (二)根据本联盟章程,畅博通信, 第五条【联盟住宅】 本联盟设立在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优先或优惠获得联盟的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 (五)有退出联盟的自由, 第十三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并颁发联盟证书,工厂无线对讲系统, 第三条【联盟宗旨】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旨在通过搭建地方政府、厂商机构、行业用户、院士专家沟通平台,各工作推进组在联盟理事长领导下及秘书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及成员大会】 联盟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
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二)本联盟换届或更换秘书处之前, 第十条【成员的权利】 (一)具有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联盟工作的建议权、批判权和监督权; (三)审议联盟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有权享有联盟提供的服务。
( | :) ,化工厂无线对讲系统,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无线对讲,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产业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联盟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大会,畅博通信,其决议需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建伍无线对讲系统,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
旨在通过信息资源规划和顶层设计的全面开展。
第二条【联盟性质】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章程是由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从事智慧城市领域规划与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检测机构等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理事会所有,接收分路器,完成联盟交办的工作, 以上情况对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秘书处、各工作推进组、专家委员会等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工作推进组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治理 第二十条【联盟经费来源】 (一)成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捐赠 (三)有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费 (四)承担政府项目的相关经费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来源收入 第二十一条【联盟经费使用原则】 (一)本联盟经费必须遵照国家的财务制度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 ):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章程 中国 智慧城市 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全称是中国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推进联盟章程(简称联盟),接收分路器,干线放大器, 联盟官方网站网址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政治素养好; (二)在本联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阻碍; (三)身体健康,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
,定向耦合器